她想了会儿,目光又回到了小家伙身上。它是只非常漂亮的小杜宾犬,只是因为瘸腿便遭到主人的抛弃——大概吧,也或许是被抛弃之后才伤了腿,谁知道呢。不过不管怎样,她很喜欢它。从一开始的偶尔给它喂食,到现在每天都会来投喂。与它的相处是她每天中唯一完全属于自己的自由时间。
吃完了面包虽碎r0u,小东西将骨头用爪子按在地上,龇牙咧嘴地啃着。因为它个头还小,所以那一排小獠牙看上去并不可怕,反而因为n凶的反差感而显得可极了。
我该走了,杜克……家里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做呢。今天还得去崔斯特婶婶家要点红薯来,如果不在傍晚前把饭做好,瓦l他一定又会大发雷霆的。
它追着她跑到巷子口,也不敢叫,只能小声轻吠着,夹杂着呜呜的撒娇声音。她又哄了它好一会儿,才终于得以转身离去。
裙子就先不换了,但得回家拿上伞和篮子才行。要是等会儿雨下大了就糟糕了,她家里不会有多余的钱给她买药的。她提着几乎sh透的裙摆在门口拧了拧,推开门进去,却毫无防备地发现男人黑着脸坐在桌前。
瓦l……你怎么这么早就……
你又他妈去哪儿找野男人鬼混了?嗯???是家里活是太少了吗?
说话间一个木碗猝不及防地重重砸在她颧骨上。她痛得捂住脸蹲下了身,却也不敢发出太大声音来。
每天都往外跑!晚饭做了吗?男人恶狠狠地问道。也没做是不是?
真不知道要你这个婆娘有什么用,你看看你那张脸,烂得简直像地狱里的恶鬼一样,还一天到晚出去卖so,呸!在家里恶心我还不够,你还想出去恶心多少人?
我没有,她捂着脸,在心里默默地说道。
我得去一趟崔斯特家,过会儿就回来。她的声音柔弱而麻木,仿佛刚才没有发生过什么一般,伸手取过门边的藤编篮子退出门去。
去吧!最好s在外面!男人烦躁地啐了一口。
雨仍然下着,天se越来越黑。又过了会儿,便见男人从陈旧的矮房里走出,披上外套朝着镇上酒馆的方向步伐轻快地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