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宾一听大灰狼的这话,便立即更感兴趣了。他现在浑身上下,无论穿的衣服,还是手里拿的武器,乃至脚下穿的鞋子,全部都是十分简陋,基本都是森林中就地取材做的。但因为缺少许多必备工具,做也做的十分粗糙,想精致也精致不了。
他现在可说是衣不蔽体,只下身围了条兽皮裙,上半身就完全赤祼着。也幸亏现在还是盛夏时节,天气炎热,否则若是冬天的话,就更不好熬了。不过如果他内力修为深厚的话,倒是能做到寒暑不侵,既不怕冷,也不怕热。
但以他现在的这点儿内力,却是还远远不够。而且衣服对于人类的作用,也早已不只是保暖,最主要的还有遮蔽身体,保护自己的私密部位。
罗宾不清楚人类的羞耻心究竟是什么时候诞生的,但对于大部分文明社会来说,无论古今中外,穿衣遮体这都是必须的。而且这既是对自己身体的保护,也是对他人的尊重与礼貌,是种礼仪。
就比如罗宾前世所出身的华夏文明,“华夏”二字的解释,乃是“服章之美谓之华,礼仪之大谓之夏”,直接就体现在了穿衣与礼仪方面。可见穿着精美的衣服,持着有序的礼节,就是文明的体现。
否则,衣不蔽体,坦露身体,不讲礼仪,就是蛮夷了,是没进化的野蛮人。罗宾尽管出身于现代社会,一些华夏文明的老传统传下来的很少了。但就算是现代文明,出门穿衣服,这也是最基本的常识。
当然,也不乏有某些个体为了某些特殊原因而裸奔的。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这都是最基本的常识与礼仪,无论东西方皆是如此。只有在一些十分落后的原始部落,还保留着些野蛮的陋习。
罗宾眼下是条件如此,只能因陋就简,而且目前在森林中,一直都是他一个人,并没有遇到别的同类,所以也不必太在乎这些。但如果是走出森林的话,还是这副打扮,别说其他人怎么看他了,他自己就会首先感觉很不自在。
所以,武器简陋这些倒还在其次。而且以他目前在森林中所面对的大部分野兽来说,这些武器也足够用了。就算不够锋利与坚硬,凭他千斤以上的力量加持,也足够造成很大的伤害,甚至一击毙命。也就是遇到三只小猪那样的变态,才会在这方面吃亏。可像三只小猪这样的异种魔兽,也绝不可能每天都遇见。
这片连绵的山脉与森林中,虽然偶有些魔兽出没,但并不以盛产魔兽著称,大部分都还是普通野兽。像罗宾昨晚一下遇到包括大灰狼在内的四只魔兽,这绝对是非常少有的遭遇。
快的话,还有两天路程就可以走出森林。罗宾不认为在接下来的两天内,还会遇到什么魔兽。而且越是接近森林边缘,接近人类的聚居地,别说魔兽,就连普通的猛兽与动物也会较少出没。动物们也不傻,会特意避着人类。不然离的近的话,肯定早就被人狩猎宰杀了。
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些挨着山林的人类村庄内,怎么可能会没人进山打猎?恐怕不止有,还会很多,甚至说不定村里的所有人家都是猎户。
即将要走出森林,武器简陋这方面罗宾可以忍受与对凑,但衣服这方面,他就很难对凑了。不说穿得多好,怎么也得至少干净整齐一些。可他现在,连件完整的衣服都还凑不到,就更别说别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