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宾对此,暂时没有多想。反正不管最后做什么决定,眼下至少尽快返回王都,这是必须做的。他只有尽快赶回去,才能尽快帮到爱丽丝。不然夜长梦多,拖得越久,情况可能对爱丽丝越不利。
眼下的情况虽然也很糟糕,但至少约翰国王还没真正过世,这一点对爱丽丝来说是有利的。所以,他也想赶在约翰国王过世之前赶回去。否则约翰国王一死,对爱丽丝来说就非常不利了。
另外,约翰国王之前也一直对他不错,简直都快把他当亲儿子看了。虽然里面也包藏着利用之心,希望能借助他的身份做文章,为安达尔获利,但其中也免不了有些真心。所以,为了约翰国王对自己之前的照顾,他也想尽快赶回去,希望能见这位国王最后一面。
如果他真能修炼有成,是能够长生不死的。所以,他其实有的是时间去完成自己的梦想,无非是推后许久罢了。因此,这件事的本质其实是在于他愿不愿意为了爱丽线去耗费这个时间,以及做一些他并不喜欢做的事。
目前来说,他对此还并没有确定的答案。但对于要帮助爱丽丝,他是绝对真心的,只在于帮助的时间长短以及帮到什么程度。但不管如何,目前最重要的,都是尽快赶回王都去,并且越快越好。
所以在说完之后,他就立即跟着站起,准备稍作告辞,便立即离席而去,然后马不停蹄地返回享特酒馆。或者干脆不回去了,反正酒馆的房间里,他也没拉下什么重要东西,最多也就是杆枪与弓箭。
但那把枪也不算有多好,就是挺寻常的一把。枪头既算不上有多坚硬锋利,枪杆也谈不上有多柔韧。所以,丢了也不可惜,他还可以随时能弄到另一把。
比如约克骑士的这座庄园里,比那把枪更好的恐怕有的是,随便哪个长枪兵手里的,估计都要比他从小猪们那里得来的要好许多。毕竟小猪们用不着兵器,也就从来不去保养,甚至没有合理的存放,就是随便往外一丢。所以,就算本来再好的兵器,被这么胡乱暴殄,最后也好不到哪儿去。
至于弓箭,自然也是一样
其实为了尽快赶回王都,他应该尽量轻身简从,这些都没必要带。在山林中走过了一次,他现在原路返回,也是熟门熟路,并且知道规避哪些风险。因此,也没必要携带太多武器。
而且,完全赶路的话,他赶回去的速度,也肯定会比之前走出来时要快上许多。毕竟,已经不需要再像之前一样,边走边探路了,全部都已经是探好的熟悉道路。他轻身简从,一个人上路,再加上不时施展些轻功的话,绝对能用更短的时间赶回去。以他估计,至少会比出来节省一半的时间,最多可能就需要三五天。
“佐罗先生,请您不必着急,我还有些事没请问您呢?”约克骑士见罗宾竟立马要走,不要连忙着急地也站起身来相劝,又接道:“耽误不了您太长时间,而且我可以给您备一匹好马,能够帮助您更快赶回去,还可以给您准备路上需要的食物与物资。凡是您需要的,我都可以为您准备。”
罗宾闻言,却是摇头道:“不必麻烦了,现在我最需要的是时间,这个您可准备不了。”
说着话,他已经拉开座位,转身向餐厅大门走了过去。
约克骑士见状,不由着急地上前相拦道:“您真的不用太这么着急,我想请问的事,也真的耽误不了您多长时间。还请您看在我回答了您问题的事上,务必多留片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