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无论怎么说,这场联姻也是名不正言不顺的。而他与爱丽丝的婚事,则是约翰国王亲自同意的,并为此正式下了旨意,甚至亲自提前册封了他为亲王。所以按理来说,他本来是不该担心的。对方名不正言不顺,而他才是名正言顺的那个。
可道理归道理,事实却是,现实中的很多事未必完全遵照道理。尤其是感情这种事,最没有道理可讲。有时候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难,真的是强求不来。
虽然约翰国王已经同意了他跟爱丽丝的婚事,决定让他们先行订婚,但他也明显看得出来,爱丽丝公主对此事是很抗拒的,而且对他也谈不上一点儿喜欢。每见见他,都是十分冷淡,从未有半点好脸色。
而再反观眼下的这个罗宾王子,竞争力相比他来说,实在是强出太多。无论样貌、家世还是其他等等,包括对爱丽丝的感情,都强过了他不是一点半点。在之前从未谋面的情况下,这个罗宾就已经把爱丽丝当作了未婚妻,并表现得一往情深,坚持非爱丽丝不娶。
这般深情,又是这样一位英俊得堪比精灵的王子,试问哪个少女会不动心。
所以就算他更名正言顺,他对此也仍是十分担心,担心爱丽丝会不顾一切地选择这位阿金斯的王子。这个混蛋王子的竞争力,真的是太强了。跟对方一比,他无论哪一点都比不过。就算他自认为颇有优势的个人武力上,在面对罗宾能够降服一只魔兽为坐骑的基础上,他也并不认为自己能够有胜算。
至少他自问,是很难降服这样一只魔兽的。能够真正降服魔兽,让魔兽甘愿充当坐骑,远比杀死这只魔兽要更难许多。
“公主殿下,我也希望您能遵守约翰国王的遗命。如果您公然违反这个遗命,恐怕会有更多的领主表示不服。”尽管罗宾警告了伊恩,不让其影响爱丽丝的决定。但在这种时候,伊恩还是不得不说。
尽管他心里也知道,遵守约翰国王的遗命,与这个斯代芬完成订婚,甚至将来有可能真正结婚,是会让爱丽丝不太开心,不能幸福。而反之嫁给罗宾,则恐怕是爱丽丝一直所希望的。在罗宾之前身处王宫的那段期间内,他也能看得出来,爱丽丝是一直心系这位罗宾王子的。何况两人之前,也确实算有过婚约。而且在罗宾初见面见约翰国王时,国王也有这个意向,重新让两个正式联姻,完成当初的婚约。
也就是因为小公主苏菲亚,才把这事耽搁了下来。否则的话,真能完全按照约翰国王的安排,两人在那段期间内,说不定都已经真正完婚了。
不料世事无常,会迎来之后的这种种变化。现在爱丽丝当然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去选择罗宾,但是这样一来,也确实会让本来相对安稳一些的安达尔再次动荡。
做为将要继任的女王,爱丽丝公然不遵守老国王的遗命,肯定会遭到许多大臣与各地领主们的非议。而既然连女王都可以不遵守老国王的遗命,那他们似乎也就没必要遵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