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敬,这两个字怎么听着这么的别扭?令人不适。
“以前骂你的话,你不会一直放在心上不忘吧?”
“让一个过目不忘的人忘记一件事情确实有点难度。”
他还一脸为难,也为难她。
朝歌色微暗,造孽啊!
他看在眼底,终究不想逼她太急,话锋又一转:“你若真心改过,真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便不和你计较。”
朝歌使劲点头,她改了,她必须改,她再也不会骂霁月了。
“至于和那韩公子的亲事,你倒也不用太过烦恼,你若愿意,咱买个凶,去把他杀了便是了。”
“杀了?”朝歌有些吃惊,很快稳住。
霁月现在才17岁,杀韩太守之子,他说得好像杀鸡一样。
朝歌想着措词,说:“倒也不必急于一时。”
“如果现在就杀了他,韩家还会有别的嫡子或庶子被拎出来代替他和我成亲,总不能把韩家的公子全都杀了吧。”
全杀了,也是可以的。
“况且,我留着他还有用处,如他死了,将来花颂夕歌之间怎么狗咬狗呢。”
和花颂之间也闹了别扭,明明之前她还是挺喜欢那位表里不一的表小姐的。
霁月瞧着她,没有言语。
小丫头现在心思重了,还有长远的计划。
“大哥,这些事情我只和你一个人说过,你要给我保密哦。”
就算不保密,说出去谁信呀。
她一个12岁的小姑娘,天真又活泼,每天就懂吃喝玩乐,哪懂这些个阴谋诡计。
霁月却点了头,应了声:好。
“你都信我说的?”朝歌有些疑惑,又有些喜欢这样的信任。
他自然是信的。
信她从树上摔下的那日,一定是生过什么,或者就如她所言。
如果没有一个说法,她忽然脱胎换骨般的转变就无法解释得清楚了。
因为得了他的信,她肉眼可见的欢喜起来,忙又研起磨来说:“你快写字吧。”
“不写了,我饿了。”
“那,那我今个在你这边吃吧?”
她还从未和霁月一起吃过饭,是时候培养兄妹情了。
霁月也就点了头,吩咐了一声:“准备两份午膳。”
“是。”锦言的声音由外面传了过来。
“我看看你写的字。”既然他不愿意写了,朝歌便拿了过来瞧了瞧,上面写的是她的名字。
“没想到我的名字竟然也可以写得这般的好看呢,大哥,这字就送与我了吧。”她想回去后好好临摹一下,虽然霁月说她不适合这种字体,但她想临摹一下自己的名字。
他应了。
由于墨已干,朝歌也就收了起来。
忽然,霁月的手指触碰到她脸上,她愣了一下,听他说了句:“你脸脏了。”
朝歌赶紧从身上拿了一面小镜子出来照了一下,果然是脏了,便拿了帕子出来,擦了一下,竟还没能擦掉,霁月便已站了起来,拿了她手里的帕子,他前去稍微沾了些水过来,俯身,在她脸上轻轻擦了一下。
朝歌心里微微愣。
温柔起来的霁月,也是让人难以招架了。
不过,霁月离她太近了,甚至都能看清楚他的眼睫毛,一根一根的,他温柔地呼吸也打在她脸上,这令她觉得自己有几分的呼吸不畅了。
“擦干净了。”他说。
“你身上为什么这么香呢?”
她忽然一问,令他一怔。
说了那话,她又若无其事拿镜子照了一下自己的脸,是挺干净了。
本想回头对他说声谢谢,又觉得兄妹之间不能这么客气,客气惯了就显得生疏了,这两个字便不肯说了,却瞧霁月正目不转睛的盯在她脸上。
朝歌是真的很好看。
福娃娃的模样很可爱,现在的模样也很美。
男人都是视觉动物,多数很肤浅的。
他大概也就是那多数人中的一个,肤浅之人。
他问:“这香你喜欢吗?”
“……喜欢。”
这是实话,真心话。
话出口,又觉得这话有点别扭,但总不能说不喜欢吧?那样霁月一准是要恼的。
一句喜欢好像讨好了他,他也肉眼可见的愉悦起来,拿了糖葫芦让她咬一口。
咬过之后,留下的小小牙印看起来很可爱。
第一眼看见朝歌的时候就觉得,沈家这么多姑娘中,就朝歌长得最为精致了,粉嫩得像个瓷娃娃,就是脑子不好使,大概优点都长脸上了,便没了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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