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看了徐姑娘一眼。
拿簪子刺了一下,她怎么不拿剑也刺一下,就算苦肉计,她也觉得稍微有诚意点。
她又不了解这徐姑娘,和她不熟,昨个被她伤,心里总归是不爽。
那一剑可以直接扎到她胳膊上,得是用了多大的劲。
她没有宽宏大量的胸怀。
两世为人,她不再单纯。
她难免要以恶意先揣测一番,姑且这般揣测,也好过让人处处使绊子她却不自知。
一如前世那般。
这个世界,有太多充满恶意的人。
朝歌淡淡的笑一下,道:“既然是无心之过,徐姑娘何必耿耿于怀,我这点伤算不得什么,三五日也就痊愈了,倒是徐姑娘您贵为将军之女,又是我们府上的贵客,你若真有个好歹,我们便不好朝大将军交代了,到时候大将军来问责我们沈府,我们可如何是好哩?”
说到最后,姑娘还犯了愁。
一番话听起来暧人心,听者舒畅。
她轻看了自己的伤,毫不在意,顺便还吹捧了徐姑娘的家势一番。
这本该是一个商户之女应有的态度,识时务。
徐姑娘面容上这才稍微明媚起来,道:“七姑娘且莫这样说,沈徐本是一家,在京师时,我爹向来视沈将军比我这个女儿还要亲。”
一句话表明他们家与霁月关系是很好的。
朝歌却笑问说:“半个儿子般的亲?”
徐姑娘颔:“可不就是这般,我看着都要嫉妒了。”
“这么说来,一旦沾上我大哥的光,我岂不也成了半个女儿了。”
徐姑娘说:“七姑娘若不嫌弃,我倒是甚愿意与七姑娘义结金兰呢。”
嫌弃,她一个商女有什么资格嫌弃。
墨兰见她们相谈甚欢,道:“我倒乐意给你们做个见证人。”
徐姑娘却道:“不如就请沈将军为我们做个见证人吧,我们三个杀血为盟,义结金兰可好。”
霁月不置可否。
墨兰看向朝歌,她也就应道:“徐姑娘若不嫌弃我高攀了,我自当恭敬不如从命。”
徐姑娘便从身上拿了匕。
姑娘习武之人,这些都是随身携带之物。
朝歌见她真要杀血,不由道:“倒也不必动刀,心诚即可。”
徐姑娘便笑道:“莫非七姑娘怕疼?不敢?”
她当然怕她,她是肉做的。
徐姑娘却坚持,道:“杀血为盟才显诚心。”
人家义结金兰的不都是这般,她连这点血都不敢出,可见其诚心。
朝歌说:“倒也不必急于一时,总要准备一下。”
徐姑娘说:“择日不如撞日,沈将军在的地方,岂不是最好的时辰。”
朝歌莫名的想到:这一句一个沈将军,怎么听都不像是一家人。
除非在特殊的场合,她都是唤大哥的。
朝歌心里是想,她与这徐姑娘也并没有一见如故,并非真的想要义结金兰。
徐姑娘便又道:“既然七姑娘并无诚心,也罢,是我自作多情了。”
朝歌心中哂笑,她这是被赶鸭子上架了?
既然徐姑娘非要这般才显得更像一家亲,也好。
朝歌硬着头皮把奴婢唤过来,准备碗,倒上酒。
这徐姑娘当真是不怕疼的,她拿了匕眼都不带眨的划了自己的指腹,把血滴在碗中。
徐姑娘做过之后墨兰也照着她这般做,没有她这般痛快,微微蹙了眉。
姑娘都是细皮嫩肉的,平日里针扎一下都会显疼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