霁月失踪了。
确切的说,是游历了。
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连一封信都不知道给家里写,果然是个狼心狗肺的东西。
他这一走,就走了一年。
时间上,确实是有点长了,长得沈朝歌有一段时间竟开始担心他在外面会不会遇着山贼,死了?
那个时候,在沈朝歌的心里,霁月还只是一个手无寸铁的书呆子,每天就是坐在屋里读读书。
不通人情世故。
也不会看人脸色。
更不知道人在屋檐下,他就应该低低头。
闲着没事,她会假装不经意的逛到了霁月这边的院宇里看一看。
他人不在了,这边的奴才也都偷起了懒,都不知道帮着把院子打扫一下。
墙角都长起了草。
屋里都结起了蜘蛛网。
暮词有时候会突然出现,瞪着她说:“沈朝歌,你偷偷摸摸的在这儿干什么?”
一脸防贼的模样。
她不高兴说偷偷摸摸这个字,辩解说:我明明就是光明正大走进来的。
然后她大摇大摆的出去了,一边嚷嚷:“瞧瞧这什么破地方,都快变成狗窝了,都没人过来打扫打扫吗?”
暮词气得不轻。
变成狗窝,这都是谁的错?
就因为霁月是养子,现在人又不在府上了,这边的奴婢都被喊走了。
因为霁月不在府上,这里也无需奴婢看着了。
奴婢们也偷懒,没有吩咐,当然不会有人定期过来打扫了。
霁月走的时候没有人知道,一如他回来的时候,也没有人知道。
夏日的傍晚,虫儿鸣,风儿静。
沈朝歌踩着水中的石头蹦蹦跳跳的来了。
又一年过去了,她已出落成一个十五岁的姑娘了。
水的尽头,站着一位高挑的公子。
她长大了,他也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