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城的书肆位于中市的一条宽巷,宽巷里各式各样的书都有卖,而这书市里尤以“简香肆”这家最多,寻日里竹子都是从这儿给夏温言买书居多。
对于月连笙这般只在年幼时学过两年字的女子来说,入这书肆来让她有些不自在,还有些局促。
瞧着夏温言坐在桌案后对伙计给他拿来的一本又一本近来新印售的书册翻得认真,她不忍打扰,可她枯坐着又觉无趣,便到那码得整整齐齐的书架中走一走。
她随意从架子上拿了几本册子来翻开,皆是密密麻麻的字,她又默默地放了回去。
她想她还是回到椅子那儿好好坐着等的好,书这般的东西,根本就不适合她。
就在她转身往回走时手臂不小心碰掉了一旁架子上一本随意搁在上边朝过道露出大半边来的簿册。
她赶紧弯下腰来捡。
米黄色的书封上写着“夫妻”两个大字。
月连笙对这本书有些好,捡起来后没有即刻将其放回架子上,而是打开了来看。
才翻开第一页,她便骤然红了脸。
这,这是……
“夫妻之事,自是于床笫之间最为美妙——”
不止写了字,还附着画!
第42章夫妻
女子出嫁前,当娘的都会给女儿说说这从不会在人前提及的男女之事,但月连笙的娘邹氏却没有与她说过,倒不是邹氏没有想过与月连笙说一说这夫妻间的事,而是夏温言的身体让她根本就没有说的必要。
邹氏像所有人一样,认定了夏温言是个克妻命,觉得月连笙嫁过去怕是没几天活头,而就算月连笙没有被他克死,那也是个守活寡的命,这说与不说根本没差别,觉得说了反倒徒惹月连笙心中难过。
是以对这夫妻床笫之事,月连笙可谓是什么都不知,在她心中以为夫妻之间不过是同床共枕而已,根本不知此同床非彼同床。
因此当她看到手中书册上所写所画的内容时吓得当即将这册子扔到了地上,面红耳赤手足无措的,好像那不是一本书册,而是一个滚烫羞人的物事似的。
不仅如此,她甚至像做错事一般慌忙地左右瞧瞧,担心极了被人发现她方才在做什么。
她抬脚就想走,当做什么都有看见更什么都没有打开过。
可是……
月连笙没有走开,她又看向了掉在自己跟前地上的书册,贝齿紧紧咬着下唇,就这么盯着它杵了好一会儿后慢慢蹲下身,将那羞人的书册给捡了起来。
要是这册书册就这么躺在地上的话,怕是会被人发现她碰过这本书,不如捡起来放回架子上的好。
可月连笙紧张地将书册捡起后却没有即刻将其塞回到架子上,只见她又是左右瞧瞧,确定没人后迟疑了好一会儿才终是下决心再一次将册子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