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内的灯光暗淡下来的时候,我听到后面的小阵惊呼,继而是音乐声响起——外接音箱的电吉他小弹了片刻,混响电子钢琴插入,然后是鼓点。
我屏息凝,努力做到不给小筱丢人,当一个很酷的乐队潮人受众,结果……
主唱的声音还没响起,背后外加周围人山人海的欢呼雀跃尖叫声,就快要把我的耳朵给震聋了!
好吧,大家都不酷;我清清嗓子,正要随波逐流,响彻整个地下室的尖叫突然停止,我左右迷茫地看了一圈,所有人屛住呼吸,手里的东西也不再摇摆;我回过头,看见舞台中央打下一道光芒——有个身材高挑、穿着金属外套的男人出现在了那里。
他低垂着好看的眉眼,视线没有看向观众,而是不知落在哪里;镶着袖扣的手放在支架麦克风上,微微张开唇:“——”
第65章
他的歌,像是我从来没有听过的语言。
干净清凉的低沉嗓音,又带着些微的电质感,像是冰冷的寒水被兀地点燃,继而奋不顾身、将所见的一切皆烧为灰烬。
我仔细地听了一会,发现那开头的部分,发音很像拉丁文,随即他轻吟了几句,熟练地转换旋律,才变成了歌词热情的通用语。
琴声慢慢加高了调子,用和弦丰富音色;鼓点指挥着节奏,贝斯是不可少的佐料——而乐队的灵魂,就是那个诱惑力十足的主唱了。
一个好的歌手,英俊漂亮的皮囊是其次;他最出众的地方,却是相貌之外,那股在台上唯我独尊的特别气场和存在感。
强烈的个人魅力,让他众星拱月般难以被忽视,明明站位是正常的乐队特点,但其余人仿佛失去了颜色……
只有当他将狂热的气氛席卷而掷去,才仿若点亮了小世界。
听了两首很要求歌手爆发力的快歌,在已经炸成烟花的全场热潮中,我才反应过来——自己居然只顾着听歌,完全没有注意到小筱在哪里!
我朝着右边瞥了一眼,程甜这姑娘正满脸红晕,听得如痴如醉,挥舞着手上的东西,完全融入了一片亮色的海洋……
嗯,已经有过心理准备了;少女啊,向来都是这么简单轻易地、因为荷尔蒙叛变心意的存在!
我的视线掠过大长腿主唱、娃娃脸贝斯、激情弹奏的键盘,最后落在舞台的一角,架子鼓手的身上。
找到了!
剪得比狗啃强点的黑发凌乱地梳在耳侧;还未熟透、带着稚气的小青年非常投入地棒击鼓面,不时用旁边的铃和锤添加声音的层次感;他眼睛连眨都不舍得眨一下,全心全意地沉浸在了自己的音乐里。
——这就是我那个曾经被爱恶作剧的表哥故意绊倒在地上,哭了几分钟;结果我给了个棒棒糖,就破涕为笑、很快哄好的傻白甜小堂弟。
而现在……
他居然变得这么耀眼,这么有男范了(家长滤镜,不接受反驳)。
能在这样宽敞明亮的舞台展示自己的爱好,还有大把快把嗓子叫破的迷妹迷弟——这种‘弟弟要变成大明星了’的认知,让我有了种吾儿初成长的诡异自豪感;于是,我忽视周围疯狂叫嚷着“1eon”的声援,坚定地举起了自己手里的发光棒,左手三个右手两个,顺着鼓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