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看看。”萧飒说,用的是询问的语气,压得低低地,浸了水似得有些凝重。
“那还愣着干什么,走吧!”何影静这个急脾气的催道。
“走。”
“嗯。”
几个人应了声,立刻鱼贯而出的离开了小书店,准备抄近路朝着摩托车驶去的方向追去。
书店的老板见状,忙古道热心的出声提醒阻止:“小姑娘,他们是我们镇上有名的小混混,这种阵仗一天有四次,这是他们去上白班了,等下班还有一趟,然后是晚班的一个来回,我们早就见怪不怪了,他们是一家夜总会的员工,正儿八经的还是,你们几个小姑娘还是不要招惹的好,那种地方你也知道的,没有点关系是不可能的,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了。”
书店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戴着衣服黑框眼镜,跟萧飒她们说话是堪称苦口婆心。
“谢谢,我们去看看。”萧飒淡淡地说道,跟书店老板表示了感谢,随机转身飞快的离开了。
她们度太快,老板一转头的功夫,再转头看那一道道迷彩绿的身影早已经不见了。
“……”老板石化了几秒,反射弧长的似乎能绕地球半圈,然后才自言自语地说,“咦,她们人呢?是飞毛腿还是会隐身术,怎么一下子就都不见了?”
男人见状,只好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眼镜返回了收银台后面,继续抱着一本书看了起来。
萧飒她们因为听老板说了一番,耽误了两分钟的时间,虽然这两分钟看上去没什么,但是对方毕竟骑着摩托车,风驰电掣的两分钟能开出很长的一段距离了。
不过也没关系,萧飒她们已经知道了那家夜总会的名字。
镇子不大,要找那家夜总会很容易。
穿过几条街,拐了几个弯,一家挂着“不夜城”大字招牌的夜总会就跃入了众人的视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