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慎:“下面是重点,此战我军共斩首两千六百级,俘虏八千九百三十一人。除去老弱病残,有二千六百六十名青壮可充实军中充做步卒和劳役。至于我骑兵营,此战役阵亡十人,轻伤二十三,重伤十一。”
斩首两千六百余级,其实,真正死在骑兵军长槊下的敌人也就四五百人,其余则都死于相互践踏和被水淹,另外,被俘虏的八千九百多人中还有不少人会因为伤重不治而亡。
战争就是这么残酷。
至此,威胁新生的南宋小王朝江淮赋税重地的李昱流寇集团的威胁终于解除了。
“不错,不错。”陈兰若点头:“以微小的代价击溃李昱两万中军主力,贼酋授首,这一仗,咱们可是打出威风来了。义父那边想必已经收到我以快马送去的李贼头颅,再过得两日,刘光世也会得到咱们的捷报。王慎,这一战是你一手赞画,你武艺虽然不成,但使起计谋来却妙得紧。”
血腥的大战已经过去四天,就在战斗结束的当晚,陈兰若就将李昱的脑袋用大盐粒子腌了送去后方。
听到她的夸奖,王慎心中得意。当初他在李成跟前提议越过干涸的洪泽湖突袭李昱老营,其实就是在赌,赌湖中没水,赌一个出不意。现在看来,他赌中了。
若是再迟上一天,这雨一下,一切都完了。
好险,好险。
口头还是客气道:“若非有陈将军和麾下勇士,这一仗未必赢。再妙的计策,也得有人去执行,王慎不敢居功。”
“你也不要客套,想要什么奖赏,随便说。”陈兰若一挥手,说道。
一文钱难死大丈夫,这个时候王慎才发现自己穿越到南宋之后身无长物。将来无论何去何从,都得腰中有铜。就笑道:“将军真是大方,缴获的那些银梃能不能给我一些,将来还有些用场。”
“好说,你能拿动多少就拿多少。”陈兰若突然一脸落寞:“我却是忘记了,衙内是朝廷大使,此间事了,终归是要去官家和张相那里复命的。此去建康,路途遥远,确实需要路资。衙内,都过去四天了,那日若非有你……我已经死在战场上……谢谢。”
说着,就低下头去,再不说话。
这个时候,王慎这才想起自己在李成军无论立下多大功劳,也是要走的。一是,从内心中,他对李成这个未来的汉奸有些抵触,虽然李成已经受了招安,历史已经改变,可还是不想做他的部下。二,自己现在好歹也有个正经出身,乃是淮西军的辎重营指挥使。这次又立下大功,朝廷那边肯定会有封赏。有了朝廷的名义,算是上了一步台阶,很多事情都可以着手去做了。未来,自己肯定是会离开淮西军独立门户的,但现在还得借用刘光世这个旗号。实际上,在中兴四将中,刘光世的部队才是赵构赵老九的干儿子。有刘光世淮西军这个出身,将来的江淮地区有的是自己大展拳脚的机会。
经历过几场血战,认识到这个就是个血腥乱世之后,王慎当初所想的去南方避开战火的念头已经荡然无存。男子汉大丈夫,当统帅千军万马,出将入相,才不枉穿越一场。
既然现在已经有了这个机会,再了了一生,却是不肯。
大帐中顿时安静下来,只陈兰若平缓的呼吸。
王慎定睛看去,却见她低着头假意看着手头的帐本,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可眉宇中却满是伤感。
顿时心中一震,立即意识到这次如果自己事了离去,说不定这辈子再见不到她了。
是的,在交通和通讯条件极度落后的古代。即便是在天平年月,很多人见面分手,以后再无缘见面。分手,即是永远。
更何况在这样的乱世,谁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死。
帐中,烛影摇红。今天的陈兰若身上穿着一件白衫,领口开得很低,露出修长的刺满花绣的脖子,显得分外诱惑。
想起那日二人湿淋淋相拥,王慎心中突然一荡:这男人婆还真漂亮啊……直娘贼,反正大家以后也再见不着了,珍惜现在吧!
他猛地伸出手去,没等陈兰若回过来,就将她拉入自己怀中。
陈兰若要伸手去挡,却摸到了王慎的腰。接着,嘴就被人家的嘴唇盖住了。
一刹间,二人彻底迷失,只用力的抱着,好象要将彼此箍入自己身体。
灯光下,陈兰若满面通红,紧紧地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每扇一下,都让人心中一颤。
她的嘴唇饱满圆润,却不大,犹如成熟的樱桃。
“这有今天没明天的日子,这该死的世道!”王慎喃喃地说,手肆意在陈兰若胸口摸着。
他以前有房有车,身边也不缺女人,可却感觉自己从来没有如此动情过。
这种感觉很是怪,就好象一个已经干渴到极处的人,看到一杯甘甜的泉水,没有她,会死的。
该死的世道,该死的南宋。
这真真是一个最坏的年代,又是最好的年代啊!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陈兰若猛地将王慎推开,一记耳光抽过去。
“出去,你给我出去!”
看到王慎昂扬走出的身影,她的眼泪流了下来,这是这半年来第一次流泪。一颗麻木的死去的心也在泪水的浇灌下,苏醒了。
帐外,无边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