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厉声大吼:“快快快!”
一支弩箭射穿战马身上的马甲,插在马肩上。
战马痛苦长嘶,高高扬起前蹄,险些将他掀到地上。
趁敌人的臂弓第一轮射击结束,方我荣飞快地朝身后看了一眼。只见,身后密实的骑兵冲击阵已经变得稀松,无主的战马还张着嘴不住朝前撞去,但马上的主人已经落地,在地上铺出去一层。
就在这一个瞬间,超过二十个踏白永远停止了呼吸。
“两边朝中间靠拢,快快快!”
是的,敌人有臂弓在手。现在就算是撤退,也会被人大量射上。要想板回局面,惟有迅速接近敌人,和贼子们撞在一起。
骑兵在还不住落马,可是依旧没有人发出哪怕一声惨叫,就这么不住向前。
……
在泗州军中军大旗下,惨烈的冲锋一丝不拉地落到众人眼中。
李横心中突然阵阵发寒:踏白军被人射得这么惨,怎么还不乱……他们竟然不叫……他们竟然无惧死亡……女真打仗的时候不也是如此……这群蛮子,这群蛮子……
王慎面无表情,不住下令:“给岳云下令,背嵬军快一点,跟上去!”
……
“各部,骑兵马上就要和贼军接触,岳云一上去,敌人就会崩溃,可以出动了!”
……
“出动,出动!”
到处都是军官们的吼叫,上百面大大小小的旗子不住挥舞,如同跳跃在人潮上的火焰。
上万泗州军还是哗啦哗啦地朝前推进,缓慢而沉稳。
李横心中震撼的同时,又是怪:敌人就回崩溃,明明是张用占了上风,王慎小儿这分自信毫无道理。
……
“必须快,必须要快,不能让袍泽弟兄的牺牲变得毫无价值。”方我荣不知道自己身上究竟中了多少箭,其中最严重的是一支臂弓,竟直接将他的左脚射传。红忽忽的箭头从脚肚子后面冒了出来,当真是痛不可忍。
这个时候,根本就顾不得查看伤势。他只是将头低下去,左手拉着缰绳,右手紧紧地握住骑枪,准备开始第一波冲击。
踏白军如今已经成长为泗州军第一精锐部队,人马虽然不多,可活儿却重。每战战前不但要负责探路、警戒,还得和敌人的探马捉队厮杀;战时也要奋勇争先,率先冲击敌阵;战役结束,还得负责追击绞杀。
长期的战争已经将他们的意志磨练得如钢似铁,对于敌人和同伴的死亡早已经看得惯了。而且,他们的待遇乃是军中第一流,如果牺牲,家中会得到一大笔抚恤。当然,大伙儿早就没家了。即便是受了伤,没办法再当兵,王军使也会赐予金帛田宅好生安置。
既如此,也没有什么好畏惧和担心的,他们也和方我荣一样将头低下,策马猛冲。
臂弓的第二轮射击又开始了,张用的部队训练得不错了,在如此排山倒海的骑兵冲击中竟然还没有乱。
这次射击更是犀利,接着又是排骑兵被射中。受伤的战马也坚持不住轰然倒地,将马鞍上的士兵高高抛起。
“快了快了!”方我荣已经疼得浑身冷汗,可他还是保持着清醒。
双方距离五十步,终于要到了。
对于狂奔的战马来说,这五十步瞬息可至,敌人再没有射出第三箭的机会。
“准备了,准备了,牌子手举盾!长矛手,长矛手,向前一步,准备接敌!”就看到,敌人第一阵中最前端有一个瘦长如竹竿的将领挥舞中手中的大刀大声咆哮着,驱赶着贼军列队。
“这个贼军将领倒有胆气……看他身上的铠甲,地位应该不低。”
这个敌将位于张用军长虹阵的第一阵,领的是贼军的前军。
按照宋时军队的制度,一军的前军在行军时不但要负责在前面开路,在阵战的时候还得打头阵。
前军直接关系到大阵的稳定,甚至关系到一场战役的胜负。因为,领军的大将通常都是一军中的最强悍的勇士。也因为如此,泗州军当初的前军都由王慎亲领。
到后来,因为王慎专一加强骑兵,前军就交给了呼延通。而呼延通则是军中武艺最高,资格最老者。
如果能够杀了这个贼将,这一仗就好打了。
只是,战马的速度何等之快,即便你有什么心思,也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
方我荣心想,与此同时,手中却是巨震,粗大的骑枪已经刺到一面方形虎头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