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颦卿是冷的。她早已是死过一次的人,她自顾不暇。傅恒是金玉丛中的小公子,他前途无量,哪里需要她操心。哪怕后来她做到高位,升为公主,母亲有一次拜托她看顾着些傅恒,“把他当你弟弟待”,她也没有答应。
她心爱的人,还在糟糠果腹、破衣烂衫。她的亲妹妹亲弟弟,还在社会底层苦苦挣扎。她的祖父父亲,草草就葬。她已蒙殊宠,她不能为自己的恩人、姐姐带来麻烦。
颦卿哽咽地说:“我管不了你。我只有这么点能力。”。
傅恒轻轻笑了,他火热的唇轻轻触在她额头上:“颦姐姐,真绝情啊……没关系的,你可以不理我,可以鄙夷我,可以对我视而不见,但是你不能和别人卿卿我我。我受不了。”。
“还记不记得?那个人把我当实验品,给我吃他研制出来的那种药。我面部骨骼发生变化,头疼、发高烧。当时你又来探望班妈妈,顺便看我一眼,我使劲儿拉住你,把你手腕都拉脱臼了,记不记得……”。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一定不会是现在这样吧。”。
他说着,终于无限贪恋地吻上了颦卿的唇。
颦卿(五)
集锦篇第九十三章。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元好问。
这是颦卿的初吻。
她不住挣扎,可是傅恒比她更下得了决心。就像十三岁的那个冬天,发起高烧,止不住地打摆子,觉得非常非常冷,可是皮肤火烧一样地炙痛。头疼的感觉十分特,仿佛整只头颅要融掉,他下了死命地拽住颦卿的手腕,她看他可怜,下意识把手放在他额头上,这时候赶忙就要缩回去。
他宁可死。发烧烧得全身无力,万幸从小习武,力气尚在,手在她纤细的手腕上攥出一个乌青的手印。颦卿慌了,生怕有人过来,不住地摆动手腕要挣脱,傅恒咬牙切齿,宁可手指断掉。
他还记得,那个时候屋子里放着一只西洋钟,声音“嘀嗒”“嘀嗒”,一声又一声。
他撬开她的唇齿,像地狱红莲一样浓烈得要燃烧起来的吻。
颦卿脊背酥麻,双腿发软,她倒在傅恒怀里。我的天,这是什么,她一辈子未尝过这种滋味。
眼睛一直闭着,可是像是被他拉进了另一个秩序颠倒错乱的世界。她手足都无处安放,竟然下意识攀着傅恒。这种难言的依恋和温存叫傅恒情难自已。他辗转吻到她颈侧,又不住在那烧得绯红的半透明贝壳状小小耳朵旁说,“我爱你,我爱你”,这真是一个叫人难以想象会存在在世界上的夏夜。
颦卿指尖上都是细细密密的电流窜梭不停,她脸颊红粉菲菲,双目朦胧如醉,就像一朵倾国解语的芙蓉名花,终于在爱恋中悄悄绽放一次。
傅恒的唇、面庞、双手,都有魔力似的,教她眼睁睁瞧着自己最最忠实的肉身脱离控制,一夕之间归为臣虏。
他埋在她颈窝里,面孔在她雪白肩膀上磨蹭,颦卿给他弄得又麻又痒,忍不住“哼”一声,随即惊骇,这是谁,是她吗,她怎么会发出如此娇慵软哝的语声。
颦卿隐隐意识到不妥,但是无用,傅恒又俯下身来吻她,双目之中盈满笑意,仿佛幸福迷醉到不顾一切。
不不不,他一定有什么术法。不单单是凭他那张完美到足以代表一个国家的面孔。否则,颦卿绝不至于如此不能自拔。
他们两人一同倒在草坪上,草地柔软如织,可是傅恒还是小心翼翼地,把她完全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