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官陈改骑着一匹高头大马,一路上不屑地瞧着与交趾别无二致的风景,一边说道:“大顺也没甚么可怕的,一路上连个农户都找不到,便是有村落,也是人烟稀疏。要是陛下大胆一些,这些土地不都是我们交趾的?”
身旁的亲兵恭维道:“将军说得对,大顺就是一个没了爪牙的老虎,我们想打就打!”
陈改哈哈大笑:“说得好,打了之后,这老虎还不敢还手!”
周遭的交趾士卒,听了这话都笑了,一时间,空气中弥漫着快活的气氛。
陈改在马上乐得摇头晃脑,哼着小曲,突然问道:“此去钦州城,还有多久?”
亲兵说道:“将军,我们适才刚刚过了如昔寨,前面是一马平川之地,只需一路往东北方向走,无需一日,便能到钦州城下了。”
陈改点了点头,突然笑道:“攻入钦州城后,你想抢些什么?”
“将军,小的只想拿些金银,回家好讨个婆娘……”
那个亲兵不好意思地笑道。
“哈哈,你个憨货,大顺遍地都是金银财宝,还有女人,何必回交趾讨?抢个大顺的婆娘回家,想打就打,想怎样就怎样,岂不快活?到人老珠黄的时候,一脚踢开,再找过一个……”陈改眼中泛着淫光,嘿嘿地说道。
周遭的士卒,都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各自都明白各自心中所想。其实谁不是抱着这样的心思?要不是金银女人的诱惑,谁肯把脑袋绑在裤腰带上,做这等杀头的买卖?“只要将军在,我们一定能抢到金山银山的!”一干士卒叫嚣起来,顿时把士气提升起来了。
陈改很满意这样的士气,在他看来,交趾这是有心算无心,攻破钦州城是板上钉钉的事。有了这等士气,这等精兵,大顺又如何能抵挡得住交趾的兵锋?
远处,一匹快马“啲嗒啲嗒”地疾驰而来,陈改定睛一看,原来是个斥候。
那斥候策马奔驰近了,翻身下马道:“将军,前面并无发现敌军踪迹!”
陈改冷笑一声:“再探!”他不相信大顺的反应会这么迟钝,便是四年前他率兵前来大顺,也有烽火示警。如今却毫无抵抗,这根本不正常!
“得令!”那斥候又再次翻身上马,疾驰而去。
“大顺到底想耍什么花样?”陈改暗暗地揣摩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