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锦。声音把我顿住。转身,露出最大的笑容。
十三哥。阳光下的十三哥一身玄色袍子,站在草原上。
十三哥,你真的好适合草原。那个戎马的十三哥,那个豪爽的十三哥,那个有着阳光笑容的十三哥,那个对我异常温柔的十三哥。
你要不要跟十三哥走我们以后就生活在草原,不回去了。好不好他负手而立,笑容如风。
私奔听起来不错,骑着马儿,赶一群牛羊,放歌于草原,我会有很多的草原汉子唱情歌,你会有很多草原姑娘敬酒喝。歪头冲他笑着。
可我有你就够了,有你在比什么都好。他从阳光下走来,用亮亮的眸子看着我,我知道,他不会丢开四哥,他还要当四哥的左膀右臂,他也不会丢开皇阿玛,他还要尽孝道。他知道,我也不会放开他们,我的一生,注定纠缠了。
十三哥,晚上来我帐篷哦,紧急会议。头顶头,他的手玩儿着我的手,放开时,小指上缠了一红线。
好的,晚上见。他晃动的手上,也有同样一红线,如此鲜艳。
他们永远都记得我曾经对他们说过什么,就像十三哥一样,我说,手指缠绕同一红线的人,一辈子都不会分离。他就找来了红线,缠绕在我们的手指上面,代表不离不弃。他是用这种方式,诉说着无论发生了什么,都不会放弃我。
这一路走来,又不远,却被分割成好几段,在我看见八爷党的时候,我已经一点儿也不惊讶了。
锦瑟,你拿的可是点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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