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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摇上青云(科举) 第3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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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他也进一步了解到私塾的教学安排,《千字文》《三字经》《百家姓》《音律启蒙》等基础启蒙教材老童生会重复的教学,一本接一本的轮番教,生字则是老搭新,大概有三百常用字轮番教,然后每日搭配上两个生字,并且最后半个时辰的课其实是不固定的,有时候也说二十四节气,说礼节礼仪,教打算盘等等。『地址发布邮箱 ltxsba @ gmail.com』

沈长林在篱笆墙外偷师的行为没有瞒过老童生一家,但他实在乖巧懂事,老童生的儿媳便不管他了。

老童生姓李,附近村庄的人都尊一声李先生或者李老师,他有两个儿子,儿子们没有继承父亲的衣钵,均务农,老大会木匠手艺,老二会打铁,现在农闲,两个儿子经常去外面打短工,二儿媳现在有孕,胎像似乎不稳,很少出院子,大部分时候在屋里休息。

婆母已去世,妯娌又怀着孩子,家务活便全落在老大媳妇身上,也就是驱赶沈长林的王氏。

她养了二十多只鸭子,经常到院子后面的水潭里放鸭子撒野,路上可以看见沈长林抱着腿坐在篱笆墙外,嘴里念念有词。

“真倔。”她见过不少来偷师的孩子,像沈长林这样坚持七八天的,少有。

一日突下大雨,王氏正在灶房蒸馒头,赶紧丢下手头的活儿,拿上竹竿去赶鸭子,一旦雨大了涨水,院后的水潭就会汇通村里的小河,鸭子若是跑到河里去了,找回来得费不少功夫。

王氏冒雨跑出门,一个小小的身影跟着她一起跑,是沈长林,五岁的男娃娃非常有眼力见,默契的和王氏一左一右站,不一会就把鸭子赶回了家。

“你衣裳湿了,脱下来烤烤。”王氏倒有些不好意思,生怕沈长林受凉风寒,叫他到灶房去烤衣裳,沈长林依旧笑的腼腆,然后麻利的往灶房走,大方又进退有度。

经过这回,王氏不赶沈长林了,默许他重新回到院子里蹭课,反正他不出声不乱动,没妨碍。

“爹,那孩子倒有毅力,我看他不仅听课,还跟着背呢,还拿着木棍在地上画,不知道是不是在写字儿。”

李童生上课时说话不少,王氏总要帮公爹添两次茶水,这次熬了金银花水润喉,老童生站在院里趁热喝,王氏递茶碗的时候无意中说了一句。

“是吗?”老童生提起了一点兴致:“改日我考考他。”接着回课堂继续教课去了。

这对话恰好被沈玉堂出来解手听见了,沈玉堂今年八岁,正是钱氏妯娌周氏的孙子,只比沈玉寿大一岁,但是他开蒙很早,已经在私塾里读了两年,是所有学子中学的最快,学的最多的人,老童生开了十多年私塾,沈玉堂在他教过的学生中,资质排名第一,如果继续读下去,是极有前途的。

王氏不识字,不知道沈长林拿木棍在地上划拉的对不对,沈玉堂心思缜密早就留心过,虽然沈长林写完会用脚将泥土踏平,但依稀能辨出,他写的天地人三字,且都是对的。

沈玉堂被深深震惊了,沈长林才五岁,并且只是在外面蹭课,他竟然能写对?如果不是巧合,那就说明是个天才。

第4章 顾训导

◎学堂随机抽查◎

他立即有了危机感。

周氏送沈玉堂到私塾念书,是希望他多些见识,将来能做村长或者里正,这样全家都跟着沾光。

但在私塾久了,沈玉堂了解到只要书读得好,一路高中,就能做官成为人上人,将来封妻荫子,光宗耀祖,所以他现在的目标已不是小小的里正,他想科举做官。

对于农家子弟而言,这是需要深思熟虑的选择,到李童生的私塾念书,一年的束脩加纸笔费是二两左右,将来去县里的书馆读书,花销要翻数倍,开始应考后,赶路的盘缠钱,住店钱是更大的开销。更多小说 LTXSDZ.COM

李童生考了几十年,深知寒门子弟科考的艰难,所以,他虽然很看好沈玉堂的天分,却没劝他,而是将利弊分析给他听,让他和家人好好抉择。

周氏生了四个儿子,其中三个已成家,三家又生了七个孙子,沈玉堂行二,是二房长子,虽然他极聪慧,但爷爷奶奶还没下定决心送他考科举,一是家里孩子多压力大,二是担心偏爱了沈玉堂引起兄弟不睦。

因此沈玉堂暗暗发誓,他要成为私塾最聪明的学生,要在村里营造懂事聪慧的形象,等人人都夸奖他是童的时候,家里就会倾力支持他考科举,这时候不允许任何绊脚石出现。

树下,埋头苦写的沈长林没有察觉到异样,他正在练习壹至拾的繁体,一遍记不住就写五遍,五遍不够就十遍,反正他有的是时间。

不过写上小半个时辰后,沈长林会站起来沿着院墙走几圈,老坐着不动,不利于身体发育,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放学喽~”

“回家吃饭啦~”

刚宣布下课,学子们就欢呼着鱼贯而出,李童生无奈的摇摇头,有的开蒙半年了,认识的字加起来不足五十个,不思进取啊,正郁闷着,沈玉堂乖巧的走来:“老师,学生有几个问题想请教。”

李童生点头微笑:“问吧。”还好有个得意门生给他安慰。

王氏正在做饭,见下课了,赶紧叫住一起回家的沈长林沈玉寿:“等一等。”

她想撮合公爹今日就考察沈长林,对那孩子来说这或许是个机会,但探头一看,公爹还在厢房里辅导沈玉堂,真不凑巧,王氏用围裙擦着手,进灶房抓了两个刚出锅的馒头,一人给一个:“路上吃,先塞书袋里,不要叫别人看见。”

这些天沈长林常帮她做些小活,王氏挺喜欢他的,对沈玉寿印象也不错。

“谢谢婶子。”兄弟俩齐声道谢,都没有客气,家里的伙食只够勉强吃饱,今天能多吃一个馒头,是件很幸福的事情。

余光瞄见沈长林和沈玉寿一块走了,沈玉堂才松了一口气,然后笑眯眯的拜谢老师,背上书袋往家走。

上了半日的课,他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想赶紧吃上午饭,因此走得飞快,不一会竟赶上了比他走得更早的兄弟俩。

更令沈玉堂惊讶的是,他们正在吃白面馒头,馒头刚出锅,又软又大。

沈玉堂心里咯噔一下,他不馋白面馒头,白面虽金贵,自家隔三差五也会做,做好了奶奶会紧着孙子们吃,有时候还偷偷塞半个给他,问题是他们哪来的馒头?

想到刚才老师家的馒头刚出锅,沈玉堂瞬间明白了什么。

这一刻,他觉得浑身血液都凝固了,无异于晴天霹雳,他不是李童生最喜欢的弟子吗?为什么给他们馒头却不给自己?

周氏和钱氏的关系不咸不淡,两家的小辈自然也不亲密,加上沈玉堂总有些高高在上端架子,沈玉寿对这位堂兄一向敬而远之,沈长林也懒得拿热脸去贴小孩的冷屁股,因此,在私塾的这些天,他们一直没有交流。

见沈玉堂死死盯着手中的馒头,沈长林有种被狼盯上的感觉,于是加快速度,三下五除二将馒头解决了。

沈玉寿则没有他那么老江湖,反而有些不好意思,犹豫半晌,掰下一半递过去:“要吗?”

“我不是要饭的!”沈玉堂虽然看上去很傲气,但是为了营造懂事礼貌好孩子形象,他一般不乱发脾气,但是可忍孰不可忍:“沈玉寿,你不要拿馒头来侮辱我。”

说完头也不回,超过他们飞速往家跑。

沈长林不明白沈玉堂为何反应这么大,大概是书念久了,有了不受蹉来之食的骨气。

回到家,钱氏已经做好了晌午饭,是一锅红薯粥配猪油渣炒辣椒,味道很香。

这个世界不是现世中有的朝代,红薯、玉米、土豆以及辣椒胡萝卜等粮食蔬菜在这很常见,物种丰富程度与清末相似,百姓的衣着则像明朝,风俗则近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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