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自一个冗长繁杂的梦境中醒来。「请记住邮箱:ltxsba@gmail.com 无法打开网站可发任意内容找回最新地址」
梦中有桃花,有清酒,有满园的春风,戏台子上衣衫叠影,有人浓妆花鬓,在唱着半折残戏。
她又梦见他了。
她躺在床上愣愣的盯着简陋的天棚,那里有一只蜘蛛正在艰难的织着网,从横梁的这头带着根细长的蛛丝爬在半路上,横梁上布满了长年累月积累下的黑色污垢,中间甚至还断裂了一小部分,蜘蛛举步维艰,最后努力许久,还是从断裂的横面上掉了下去。
她默默的躺在床上消化着梦中的余韵,那半折残戏还在她脑子里萦绕不去,咿咿呀呀的誓要唱完才肯罢休,她就那么安静的躺在那,手指合着戏文打着拍子,停了许久才慢吞吞的从床上起身,在屋檐下的水缸里舀了瓢水净了手和面,将头发挽成一只松散的髻。
今日没有风沙,也没有乌云,她慢条斯理的收拾好自己,然后从屋子里搬了只小木凳,出了房门,就坐在院中晒太阳。
——秦岭已经许久没有过这样的好天气了。
她没有吃早饭,但也并不觉得饿,她就那么坐在院中,仰着脸,眯着眼睛看着泛着淡蓝色的天空,享受着难得的安逸自在,这样好的阳光温暖惬意,能让她想起那些美好淡然的时光。
她近来年岁大了,记性也越来越不好,不过她不在意,因为她有着大把清闲的时光去用来一遍遍的回忆。
起风了。
秦岭风沙满天,一眼望去尽是荒凉之色,她的发髻被风吹得有些散乱,她抬手将碎发往耳后掖了掖,动作带着一股不合时宜的优雅。
黄土高原的风迷了她的眼睛,沙子也蒙了她的心,她的手被腐蚀的干燥开裂,像干旱的大地一样可怖,她的脸上不再涂着桃色的胭脂,脖子上的皮肤也垮了下来。
她今年六十岁了,可她老的很快,看起来至少有七八十岁的模样。
可她也漂亮过,是她十九岁和二十岁的那两年。
她小时候家里很穷,父母生了个弟弟之后将她卖去了大户人家做丫鬟,可后来那户人家道中落,于是她又被转手卖到了戏园子。
1930年的时候梨园的规矩已经不那么严苛了,女子也可上妆唱戏,可那时戏子的地位很低,跟妓子一样,是下九流的勾当,抽着大烟伺候男人,是后台里常见的戏码。
她不愿意,可没有办法,她挨了很多打,被关小黑屋,不给饭吃,那年她才十三岁,不经吓,如此反复几次之后就学了乖,乖乖那些已经成了名儿的角,唯一的条件,是不要让她学戏,也不要让她伺候她不喜欢的男人,班主是个精瘦的汉子,见她年岁小,也心软答应了。
她很聪明,什么都学得很快,戏子怜人唱过的戏她咿呀的练上几遍就能信手拈来,梨园里的人来自天南海北,京戏昆曲儿什么都有的唱,偶尔心情好了也能教她几句。
她十三岁到十八岁那五年,就一直呆在梨园狭小的一方后院中,守着灶台的炉火,就着呼呼作响的风箱,在嘴里吴侬软语的咿呀着细碎的唱词。
她十九岁那年的秋天,是她第一次登台,雕梁画柱的红台柱子立在四方,梨园还没有开门,茶点和瓜子还没有摆上,戏台子孤零零的立在院中,下面是零落的座椅,她赤着脚走上高台,面上没有一丝表情,她站在台中央看着下面的坐席,想象着下面人头攒动,四下叫好的景象。
她喉头动了动,随后突然跪在地上大口的干呕起来。
她害怕,紧张,并且对于即将到来的事情感觉无比恶心。
台下第一排的红木椅上会坐着北平城里最大的药商,那是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头发稀疏,手上带着价值连城的翠绿扳指,笑起来眯着眼睛,露出黄色的门牙,那人她在后台的园子里见过好多次,喜欢玩儿些年轻的男孩女孩,手法花样还多,玩儿死的孩子不计其数,最后都填进了药局的枯井里。
她不幸见过一次,男孩子长长的墨色发丝一直垂到腰际,瘦弱的腰肢不堪一握,蝴蝶骨高高的凸起,手臂垂在一边,随着搬动的节奏一晃一晃的。她就咬着手指躲在月牙门的后面,亲眼看着男孩子被丢进了井里,发出闷重的噗通声。
她吓坏了,一溜烟跑回了自己的屋子,砰的关上了门,心脏在胸腔里剧烈的颤动着,几乎要从喉咙蹦出来,她顺着门板滑到地上,蜷起腿抱着膝盖,咬着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她怕自己会被吓病,那样的话,梨园是不会出钱医治她的,只会像那个男孩子一样被扔进潮湿黑暗的枯井,跟着一群孤魂野鬼一起,生生世世不得安宁。
可现在,终于也轮到她了。
她跪倒在铺着红布的戏台上,干呕着吐出胃液和胆汁,在精致的绸布上晕开一小块暗红色的印记。
她最后还是上了台,就着满堂的看客唱了一曲霸王别姬。
她唱的很好,或许因为她本身就是个女子,或许是因为心态相似,那晚梨园叫好声一片接着一片,有银元被扔到台上砸了她的脚,她从霸王腰间抽出宝剑,旋转着落在舞台中央,木然的盯着雕花的台棚,睫毛颤了颤,有温热苦涩的液体晕开了眼角的红色面妆。
后来的事情她有些记不真切了,只依稀记得她几月之后从梨园跑了出来,然后被一个男人带了回去。
彼时男人骑着一匹高头大马,穿着一身笔挺硬朗的墨绿色衣服,脚上的马靴锃亮的可以映出人影,她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粉色对衫,宽大的能遮住脚背,衣摆拖在地上,被灰尘扑的看不出本来的颜色。
她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入了男人的眼,也不记得是怎么被他带回去的。
脑海里的画面支离破碎,像是被剪碎的走马灯,日头从东方升到头顶,阳光也从温暖变的炙热,滋滋的煎烤着她的灵魂。
男人的四合院干净整洁,也不需要她生火打水,她换了一身绸缎制成的旗袍,洗去了脸上残留的戏妆,露出本来姣好清丽的面容。
“你叫什么?”男人身上带着一股常年杀伐的血腥气,混着锐利的金属味道,看起来像一柄锋利的短剑。
她有个艺名,叫初辞,可她不想这么告诉他,她扭着衣角,努力的在脑子里思索着自己本来的名字,可是她想不起来了。
男人见她犹豫,挑高了一边眉毛,伸手捏了捏她的脸:“呵,是个小哑巴?”
“……不是。”她的声音轻若蚊蝇,哪怕穿着绫罗绸缎,耳上带着珍珠银饰,她骨子里还是那个在最底层艰难求生的可怜人,男人身上的气势太厉,一不留就会割伤别人。
“原来会说话。”男人上下打量了他一圈:“跟个叫花子似的,估计也没家没名,老子给你取一个。”
她唯唯诺诺的应了,其实很想反驳男人说她有家,可又因着某些不知名的念头强压了下去——如果她没有家,是不是就能把这里当成家。
她不知道男人叫什么,四合院里人很多,她住在最里面的,紧邻着男人的一间厢房里,偶尔有穿着同样墨绿色衣服的男人出来进去,在四合院里往来,她记不住他们的脸,甚至觉得他们似乎都长的一样,脸上的表情像是刀砍斧削出来的一般相似,他们的步伐急匆匆的,从来都目不斜视。
她听他们称男人为旅座。
这个称呼她在戏园子里听说过,似乎只有什么当兵的大官才能被称为什么座,她从小没念过书,也不识字,只单纯的觉得这应该是个圣的字眼。
男人有时候会出去,一去三四天,有时候也会悠闲的待在四合院里,在她的屋里喝喝酒,小憩一会儿,跟她聊一会儿天,甚至有时候男人也会带给她一些丝线和绣布,叫她打发时间。
她给他做衣服,纳鞋底,洗手作羹汤,做一切一个妻子应该做的事。
有时候她做活儿的时候男人会歪在窗下那张榻上用上好的枪油擦着枪,偶尔抬头看她一眼,她毫无所觉,专心致志的对付着手里厚实的棉布。她垂着头,面色认真,银色的细针在她手中上下翻飞,在布料上织起一个个细密的针脚。鬓发从脸颊落下来,她就用针去搔搔头发,然后将鬓发挽到耳后——她唱过戏,兰花指捻的娇柔漂亮。
她以为她会是他的女人,所有人都是这么以为的,可男人却一直没碰过她。
“你太小了。”男人摸摸她的脸:“等到你二十岁吧。”
她想说我不小了,可又怕男人觉得她太不矜持,于是只能乖巧的嗯上一声,然后褪去腕上的玉镯去厨房给人端来一碗热腾腾的打卤面。
她和他就这么相安无事的过了一年多,春去冬来,北平城里头一回落了雪,她围着宽大的雪色狐裘站在屋檐下,突然觉得恍若隔世。
那些悲惨黑暗的日子,抬起头来四四方方的天空,像是被这场雪化的了无痕迹,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正被包裹在温暖绵软的皮毛靴子中。
“在这站着干什么?”男人从外面风尘仆仆的走进来,驼色的披风落了厚厚一层雪,已经有些微湿了。
她走上去接过男人的披风挂在一旁的衣柜上,然后取过榻上扫帚扫去上面的积雪。男人松了松筋骨,然后就着屋中的火炉烤着手。
她收拾好了披风走过来,犹豫了一下细声问道:“……这个冬天,都不走了吧。”她还是不太愿意说话,大多数时候都是男人在讲,她在听。
“嗯。”男人随口应了一句:“不走了,这次部队扎在这,老子留守就行。”
她得到了想要的答案,抿着唇真心实意的笑了笑,露出颊边浅浅的梨涡。
她实打实的过了一阵子好日子,那个冬天她的屋里永远燃着银丝炭,被子是新做的,用了厚厚的棉花。男人闲下来,几乎日日泡在她屋里,她记得那个冬天,男人的手心滚烫,比银丝炭还暖和的多。
除夕她包了饺子,在夹着铜板那个上面掐了花,然后夹到了男人碗里。
元宵节的汤圆里有红豆,端午节的粽子里有红枣,她很会过日子,总能在这个满是军人的院落中留下点属于一个女人的蛛丝马迹。
她后来还是知道了男人的名字,来自于一个陌生男人的口中。
夏至的头一天,四合院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来人带着一副圆圆的眼睛,腋下夹着一本深蓝色的绢布文件,直接冲进了内院,进了隔壁男人的屋子。她觉得有些担心,踩着鞋子走出房门,木质的房门不隔音,她听见来人叫了一声:“杜见锋。”她正疑惑着,就听见男人的声音响了起来,他说:“在。”
于是她知道了,他原来叫杜见锋。
她在嘴里反复咀嚼着这个名字,直到心口滚烫的发起热来,连男人什么时候出的门都不知道。
那个名字在她心里发了个小芽,被不知名的情绪浇灌着,慢慢长大。
男人是晚上回来的,他回来时带着一身酒气,天色已经黑透了,只她的屋里还亮着灯,男人扛着一卷铺盖,敲开了她的门。
她穿着桃粉色的寝衣,头发松散下来,柔顺的搭在肩膀上,杜见锋扛着一卷大红色的鸳鸯锦被跨进了屋,然后将被子往床上一丢。
她面色一红,低下头扭着衣角,红烛映着她白皙的小脸,几乎要跟她桃粉色的睡衣一个颜色。
男人拍拍床沿:“过来。”
她走过去坐在男人身边,男人搂住她的肩膀往自己怀里带了带,说:“老子要走了。”
她一愣:“去哪?”
“去上海。”男人说:“去打一场仗,一场很大的仗。”
“带着我去么?”她问。
“不能带着你。”男人说:“不过我很快就会回来”他指了指床上那床鸳鸯被,眉眼柔和下来,唇角微扬:“这个收好,等哥回来,哥就娶你。”
“好。”她笑了,对着自己的丈夫,她终于敢鼓起勇气抱住了他的胳膊,磕磕巴巴的提出了自己的愿望:“你去上海,回来的时候可以给我带礼物么。”
男人顺了顺她的鬓发:“想要什么?”
“我以前在戏园子的时候见过一柄桃木梳,上面刻着桃花和蝴蝶,是一位商人买来送给师兄的,听说只有上海才有。”
“知道了。”男人揉了揉她的头发:“真是个孩子。”
“你千万不要买错了,是刻着桃花和蝴蝶的。”她把脸埋在男人怀里,深深的吸了口气,将硝烟和烟草香一起吸进了肺里。
男人搂着她的后背,没有说话,不消片刻,从怀里传出一阵低低的呜咽声。
“你一定要快点回来。”
男人没有回答,只是拍了拍她的背:“听说,你会唱戏。”
“会的。”她说。
“唱一段给老子听听。”
“听哪段?”
“你唱得最好的是什么。”
“霸王别姬。”
“那就唱这个。”男人说。
她犹豫了一下:“…你要去打仗了,唱这个不吉利。”
“不怕。”男人笑了,然后拍拍她的肩,放开了搂着她的手。
她顺从的下了床,从一边的衣架上拿起男人的披风系在身上,手腕翻转挽了个花指,咿咿呀呀的唱了起来。
男人合着她的唱腔打拍子,其实他从没有听过戏,也不知道这出戏讲的什么,可她唱的好听,有着一股子带着媚的狠劲儿,听起来热热闹闹的,爽快。
她从一边的瓷瓶中抽出一条软软的花枝代替宝剑,旋转着落到地上,她的头发铺散下来,柔顺黑亮,配着纯白色的寝衣格外分明,这次她没有哭,反而是笑着的。
“唱的好听,你也好看。”男人说。